近日,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《高技術產業發展“十一五”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,《規劃》從現狀與形勢、指導思想、發展原則與發展目標、產業發展重點、區域發展重點、專項工程、保障措施六方面規劃了高技術產業的發展。完善知識產權和人才政策等5項保障措施,成為《規劃》的新亮點。《規劃》在完善知識產權和人才政策保障措施中強調要健全知識產權體系。《規劃》指出,要支持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申請和實施,鼓勵國內高技術企業申請國外專利。健全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,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。建立政府主管部門與行業協會間的溝通和預警機制,發揮行業協會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作用。防止濫用知識產權,依法保護高技術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。建立公共的專利信息查詢和服務平臺,為全社會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服務。規范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的認證制度。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市場,完善知識產權的轉讓、抵押、處置制度,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。
《規劃》強調,“十一五”時期,高技術產業發展要堅持自主創新、著力應用、產業集聚、規模發展、國際合作五方面原則,立足于原始創新、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,把自主創新作為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基點,完善技術創新體系,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,培育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,著力提升產業自主發展能力。力爭“十一五”時期,高技術產業要努力實現自主發展能力不斷增強,掌握一批事關國家競爭力和國家安全的核心技術,國內高技術企業發明專利數量翻一番,自主發展的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力爭達到50%以上,高技術產品出口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比重(出口額)爭取提高到15%左右,建成一批國家工程中心、國家工程實驗室和企業技術中心,關鍵技術裝備研制能力明顯增強。
《規劃》指出,“十一五”時期,將大力發展對經濟社會發展帶動作用強、技術集成度高、體現國家競爭力的高技術基礎核心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,提高產業整體技術水平,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。重點發展電子信息產業、生物產業、航空航天產業、新材料產業、新能源產業、高技術服務業、海洋產業、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等。其中生物產業要集中開發一批掌握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型疫苗、生物試劑和基因工程藥物,加快實現產業化;高技術服務業要積極發展數字內容產業,依法保護數字內容產品的知識產權,2010年形成數千億元規模的數字內容產業。《規劃》顯示,“十一五”時期將集中優勢力量,組織實施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專項工程、新一代移動通信專項工程、下一代互聯網專項工程、數字音視頻產業專項工程、先進計算專項工程、生物醫藥專項工程、民用飛機產業專項工程、衛星產業專項工程、新材料產業專項工程九大高技術產業專項工程,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、帶動性的關鍵共性技術,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技術產業群,大幅度提升電子信息、生物、航空航天等產業的核心競爭力。集中力量重點加強一代計算技術和先進的計算機體系結構的創新,積極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性能CPU產業化,大力發展千萬億次高性能計算機軟硬件系統。到“十一五”末,進一步縮小與主要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,新一代計算技術和先進的計算機體系結構取得突破。《高技術產業發展“十一五”規劃》是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具體部署,是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行動計劃,是推動我國高技術產業快速健康發展的指導性文件。